我見過三毛。
是啊,每個人年輕的時候,都愛過三毛,我當然也是。
如果三毛還活著,今天也成了快七十歲的老人了,我猜想,她會依然是一身青春的打扮,背後看起來,是一個清瘦慢活的年輕女子,只有在轉過身的時候,才會讓人嚇一跳,原來是一個如假包換的老人了。
48歲就拍拍屁股走人,也不算太糟,起碼老人斑跟皺紋沒來得及跟上來。
我們記得的三毛,永遠是那麼的青春跟浪漫,她的人生,她的故事,彷彿成了我們年輕時喜歡夾在書籍裡的那片青楓葉子,永遠留在最美麗的時刻。
當年,我剛剛在報社跑新聞,還是個沒見過這個世界的菜鳥,因為三毛為電影"滾滾紅塵"寫劇本,所以我跟幾位報社記者一起跟她約在忠孝東路四段一家知名飯店裡的咖啡館碰面,話題都是環繞著寫劇本這件事,偶爾也插嘴問問她的一些私事,她的人生故事,其實比那些電影的事情更讓我感到興趣。
結果第二天見報,只有我一個人提到了她封筆不再創作的事,還害得其他報社記者被主管抱怨,不是一起採訪嗎?怎麼獨獨人家知道這件事?
當記者,跑新聞,我其實是很遜的,這倒是少數一次新聞領先同業的時候。
幾周以後,三毛竟然選擇自殺結束生命,我突然銜命要追蹤後續新聞,這麼十萬火急,當然是追不出甚麼內幕消息的,我唯一記得的一個插曲,竟然是有點靈異的片段。
民國八十年一月四日的那天晚上,我在報社接到一位同業的電話,表示要調三毛的照片,結果話還沒講完,電話就是莫名其妙地斷掉,而且連續好幾次,嚇得我只好趕緊在電話裡回絕對方。
很不可思議。
事隔二十年,回想起來還有些毛骨悚然。
當年連我在內的那幾個報社記者,應該是最後一批見到她本人的採訪者,我依稀記得她當時的臉色很黯沉,還提到她每天下午固定一個時刻身體會發冷(或者發熱,印象模糊了) 很不舒服的事情。
最後,我是盯著她的背影看她離去的,個子嬌小的她,下半身彷彿穿了兩件牛仔褲的打扮,讓我有些看傻眼,從來不曾看過有人這樣穿的,可是穿在她的身上就是如此好看,很有藝術家的調調,果然是一個來地球旅行,如此與眾不同的奇女子。
隔了不到半年,我也留職停薪,流浪到紐約去,跟三毛一樣,在國外晃蕩,享受了一小段一個人在異國的歲月。
最近台北在狂都更,老房子一一消失在地表上,連有文化歷史意義的老建築,也難逃改建命運,我的心裡暗暗地擔心著,老早被轉賣,三毛昔日在南京東路四段的頂樓公寓故居,是否也已經化為烏有了呢?
一晃眼,二十年過了,沒想到,我也快走到了三毛驟逝時的年紀了。
真是沒有甚麼是留得住的,老房子、青春、記憶,都一樣。
2 則留言:
真羨慕你見過她,我也好喜歡她的作品!
捨不得她已經離世~
對啊,見到她的時候,我真的很嗨,人生裡,其實沒那麼多喜歡的作家的,但也因為這個充滿了謎樣的死亡,讓她成為一個真正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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